中新社長春10月11日電 (陳博宜 孫兵)吉林省76家法院的2107名法官,11日走進分設在全省8個地區(qū)的考場,參加員額內法官選任考試的集中筆試。這標志著吉林省法院法官員額制改革全面推開。
吉林省是中國首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地區(qū)之一,而法院人員管理制度改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吉林省高院采取“三級聯(lián)動、自上率下”的模式,在今年啟動這項改革,此前已產生兩批試點法院員額內法官。
本次參加法官員額選任的76家法院,采取“考試+考核”的綜合評定方式,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筆試內容圍繞審判業(yè)務,兼顧政治理論和法學基礎理論。
此次員額選任,各中級、基層法院對院級領導入額比例均作出嚴控,中級法院院級領導入額比例不得超過本院院級領導基數(shù)的40%,基層法院院級領導入額比例不得超過本院院級領導基數(shù)的50%。
未來吉林省將對進入員額內的法官實行動態(tài)管理,對考評不合格或因其他情形不宜或無法繼續(xù)履行審判職責的法官,將被調整出員額。
記者了解到,吉林省將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入額法官選任相關工作,11月底前全部組建完成新的審判組織,并從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全部按照新的審判組織運行辦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