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事人王宗靜向記者投訴
日前,社旗縣城郊鎮(zhèn)農民王宗靜向本報記者反映,稱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冒名在該縣城郊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30萬元未還,導致自己購房時無法按揭貸款。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調查。
今年32歲的王宗靜是社旗縣城郊鄉(xiāng)何廟村人,原本在山西太原打工。今年10月29日,王宗靜的丈夫小賈到工商銀行辦理按揭手續(xù)時,銀行工作人員告訴他們,因為征信記錄顯示王宗靜名下有筆30萬元的貸款尚沒有歸還,她無法按揭貸款。王宗靜聽丈夫一說,大吃一驚,趕緊從山西太原辭工回鄉(xiāng)。
“我們沒有去農村信用合作社貸過款,30萬元的貸款從何而來?”王宗靜氣憤地說,通過辦理按揭時個人信用報告查詢結果顯示,這筆30萬元貸款是2014年4月15日從社旗縣城郊鄉(xiāng)農村信用合作社貸出,貸款期限為1年,沒有還款記錄。于是他們找到社旗縣城郊鄉(xiāng)農村信用合作社。該信用社副主任張森接待了他們,承認這筆貸款是他經辦的,誰用了這筆錢張森沒有告訴他們,只是保證馬上想辦法還上貸款。過了幾天,張森說這筆30萬元的貸款已經還上了。
11月13日下午4時許,記者來到社旗縣城郊農村信用合作社,沒有見到一位當班領導。記者多次試圖與該信用社主任侯繼發(fā)(音)和副主任張森聯(lián)系,但手機通著,無人接聽。
11月14日上午,記者來到社旗縣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辦公室主任文金端告訴記者,接到群眾反映后,他向聯(lián)社主要領導進行了回報并進行了初步調查。這筆30萬元的貸款的確不是王宗靜本人所貸,屬于某些工作人員未按操作流程違規(guī)辦理的貸款,該款項現(xiàn)在已經還上了,沒有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針對部分工作人員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信用社將按照內部審查程序進行處理。處理結果將向記者通報。
“30萬元違規(guī)貸款不可能是一個信用社副主任所能辦到的?!敝槿耸糠Q,“信用社貸款有一套嚴格的審核程序,農民到信用社貸款除了提供身份證等證件外,還需要本人到場照相、錄像、簽字,確認無誤后才能發(fā)放;信用社主任審批權限為3萬元,不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審批權限1萬元;聯(lián)社分管主任的審批權限為30萬元以內。也就是說,王宗靜名下的這筆30萬元的貸款至少需要聯(lián)社分管主任審批才能通過?!?/p>
發(fā)稿前,王宗靜給記者打來電話稱,再次查詢個人信用報告,顯示30萬元貸款仍然沒有償還?!∮浾?郭啟朝 通訊員 屈連文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