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出入境便民舉措明起實施
非京籍辦護照縮為10工作日
本報記者 孫宏陽
8月1日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將實施四項便民新舉措,包括縮短非京籍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周期、申請人可委托查詢出入境記錄、縮短外籍人員居留許可申辦周期、為外籍高層管理人員提供簽證便利。其中,非京籍人員申請辦證周期從30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
措施1:
縮短非京籍人員辦證周期
2012年9月,本市作為第一批開放異地辦證的城市,正式開始受理非京籍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申請。截至目前,本市已為近56萬人提供了相關服務。過去,異地申請辦證周期一般需要30日。8月1日起,該周期調整為10個工作日。申辦赴港澳臺簽注的周期調整為7個工作日。上述周期不包含審核時間。原申請程序、申請材料、領取方式、收費標準均不發(fā)生變化。
警方提示:申辦周期應從在預約受理地點遞交申請之日的下一個工作日開始計算。非京籍人員需要登錄北京市公安局網(wǎng)站“出入境管理辦事大廳”預約辦理出入境證件。同時,非京籍就業(yè)人員無需開具社保證明,相關社保情況通過網(wǎng)上預約程序自動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數(shù)據(jù)進行比對。就讀人員需要在所屬院校學生管理部門開具《北京高校非北京戶籍大學生在學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上述材料模板已由市教委以文件形式下發(fā)各院校。
措施2:
可委托查詢出入境記錄
2011年12月起,本市為公民個人提供查詢出入境記錄服務。2014年5月,市出入境管理局將查詢權限下發(fā)至各分縣局接待大廳,截至目前,共提供此類服務1.4萬余件。期間,部分群眾表示僅能本人查詢記錄不夠方便,希望可以代辦。
出入境管理局表示,查詢出入境記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辦理時,須提交《查詢出入境記錄申請表》,并交驗申請人的出入境證件或者居民身份證、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證,以及經(jīng)申請人和被委托人雙方簽字確認的委托授權書原件。
警方提示:對于未滿16周歲公民查詢出入境記錄的,可由其法定監(jiān)護人代為辦理。開具出入境記錄證明無需繳納費用。
措施3:
外國人申辦居留許可提速
為了更好地服務首都涉外企業(yè)外籍人員,方便外籍人員高效出入境,出入境管理局將外籍人員居留許可申辦周期由15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減少了護照放置在辦證受理地點的時間。原申請程序、申請材料、領取方式、收費標準均不發(fā)生變化。
警方提示:中國境內(nèi)居留的外國人申請延長居留期限的,應當在居留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提出申請。外國人居留證件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持證人應當自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之日起10日內(nèi)申請辦理變更。
措施4:
為外籍高管提供簽證便利
為了更好地吸納外籍人才,助力首都經(jīng)濟發(fā)展,出入境管理局對首都涉外企業(yè)外籍高層管理人員、中關村企業(yè)外籍高科技人才,以及獲國家或市屬相關政府部門認可的外籍高層次人才,提供辦理簽證便利,可以簽發(fā)入境有效期2至5年、停留期不超過180日的多次F(訪問)、R(人才)字簽證或居留期不超過2至5年的工作居留許可,且可以由邀請單位或者個人、申請人的家屬、有關專門服務機構代為申請居留許可。
警方提示:簽證和居留許可簽發(fā)的期限以申請人最終獲得證件標明的期限為準,而不是以申請期限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