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在家,五旬男子酒后進入岳母臥室,以找母愛為借口,強行與年過七旬的岳母發(fā)生性關系。今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南部縣法院獲悉,犯下強奸罪的張一白(化名)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離異夫妻破鏡重圓
1986年,27歲的西充小伙張一白,經人介紹與南部女孩謝玉蘭(化名)相識并結婚,張一白入贅謝家成了上門女婿。1999年,謝玉蘭生育一子。有了兒子不久,張一白外出務工并多年未不歸。謝玉蘭即向南部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經法院判決二人離婚,謝玉蘭帶著兒子和母親周大華(化名)一起生活。2008年,消失多年的張一白以探望兒子為由,再次出現(xiàn)在謝家。接下來他提出與謝玉蘭復婚,二人重新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五旬女婿犯下罪惡
2013年11月1日,謝玉蘭去廣安市照顧被告人張家父母親,留下張一白與周大英在老家。11月8日晚,張一白飲酒后回家,推門進入岳母周大華的臥室,以找“母愛”為借口,坐到周大華睡覺的床上,要求與其發(fā)生性關系。在遭到周大華拒絕后,張一白強行與周大華發(fā)生了性關系。此后的一天晚上,張一白再次以尋找“母愛”為借口,推門進入周大華的臥室內,強行與其發(fā)生了性關系,導致周大華下體大量出血。
作孽者犯罪獲刑
2013年12月10日,南部警方將涉嫌強奸犯罪的張一白抓獲,同年12月25日對其執(zhí)行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2014年12月中旬,南部縣人民法院審理了張一白涉嫌強奸一案。法院認為,被告人張一白以找“母愛”為借口,采用脅迫方法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嚴重侵犯了婦女的人身權和性權利,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依法應予懲處。為了嚴肅國家法律,懲治犯罪,保護婦女的身心健康和性權利不受侵犯,維護社會秩序,根據(jù)被告人張一白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后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五條之規(guī)定,判決被告人張一白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記者 鄧成滿)